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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文】关于垃圾的丢弃方法(致居住在府中町的各位居民)

更新日:2019年2月1日更新 印刷ページ表示

 府中町关于垃圾的丢弃方法,制定出各项规定,请所有居民能共同遵守。其中最重要的是垃圾的分类。垃圾根据种类的不同,其收集和处理方法也不同。垃圾未经分类直接丢弃不仅会造成回收设施故障,也会引发各种事故。同时,如不将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分类出来,会让我们失去宝贵的资源。还有些垃圾如不进行特殊处理,会直接给生活环境带来不良影响。 在垃圾分类时如有任何疑问,请询问附近邻居,或者电话咨询环境中心(Tel082-286-3266)。 

 请遵守以下关于丢弃垃圾的规定。  

  • 请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垃圾分类。
      普通垃圾:长度在30cm以下的可燃垃圾。
      可回收垃圾:报纸・杂志・纸箱・衣服・玻璃瓶・易拉罐等
      掩埋垃圾:不可燃而且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垃圾(玻璃・陶瓷等)
      有害垃圾:荧光灯・体温计・温度计・干电池等
      大型垃圾:长度在30cm以上的家具・床上用品・家电产品等
      纸盒:装牛奶等饮料的纸盒
      白色塑料托盘:装鱼・肉・熟食品等白色塑料容器(有色托盘属于普通垃圾)
      塑料瓶:有PET标记的塑料饮料瓶
  • 请在收集日当天上午8点30分以前倒完垃圾。
  • 请放至指定的收集地点。
  • 请装在透明或者半透明的塑料袋中。
  • 所用垃圾袋的容量不能超过45L,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。
  • 报纸・杂志・纸箱请用绳子捆绑后,放至指定的收集地点。
  • 塑料瓶・纸盒・白色塑料托盘,请在指定收集日放至专用的回收箱内。

 府中町不收集以下垃圾
 如果需要
以下垃圾,请致电环境中心或是商品制造厂家, 咨询具体丢弃方法。  

  • 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垃圾
  • 搬家时产生一次性大量垃圾
  • 其他垃圾比如轮胎・蓄电池・摩托车・电脑等
  • 丢弃空调・冰箱・洗衣机・电视机时需要事先购买家电回收券(请参照商品说明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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